期刊信息
 

刊名:消防界(电子版)
主办:天津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
主管: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ISSN:2096-0735
CN:12-9204/TU
语言:中文
周期:半月刊
影响因子:0
被引频次:1516
期刊分类:环境与安全
期刊热词:
消防,消防安全,火灾,灭火救援,高层建筑,消防员,消防救援,防火,消防部队,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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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消防界(电子版)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7-27 17:2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对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几点思考曲东光1,孙媛媛2(I.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吉林吉林;2.东北电力大学保卫处,吉林吉林)摘要:消防执法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密切相关。消防

对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几点思考曲东光1,孙媛媛2(I.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吉林吉林;2.东北电力大学保卫处,吉林吉林)摘要:消防执法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密切相关。消防执法的本质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必须牢牢把握法律至上、警务公开、优质服务、权力监督的原则,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建筑工程审核验收程序、改革行政处罚程序等方面予以改革。关键词:消防;执法;改革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始终是公安消防部门永恒的主题,直接关系到公安消防部门的形象,关系到党和人民对消防工作是否满意。公安消防部门应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树立正确的执法意识,不断改进消防执法行为,使消防执法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相适应。本文就如何改进和加强消防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地思考。一、消防执法的本质基于公安消防部门所担负的职责,笔者认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就是消防执法的本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不仅是公安消防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公安消防工作中的集中体现。首先,从消防执法的目的看,实施消防执法是为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此,公安消防部门必须牢牢把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消防执法工作成败得失的标准和尺度。其次,从消防执法的实施过程看,公安消防部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消防事务的权力,消防执法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因而必须牢记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消除特权思想,善待群众,改进执法工作。再次,从江泽民同志关于“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题词看,公安消防部门既是执法机关,也是服务机关,必须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实现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建立“服务型”的执法工作机制,自觉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二、消防执法应遵循的原则所渭消防执法的原则,是指贯穿消防执法过程始终,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门一切执法活动的基本准则。消防执法至少应包括四个原则:收稿日期:2007—05一15作者简介:阳东光(1978一),.!Jj,现任jIi林rl,公安}『li防支队经济技术1:¨:发区消防大队。东北电力大学学报茹27卷一是法律至I:原妣建设法治困家的要求就是法律至上:,侄f,q}i【织、任似人郡丌:能凌销J:法律之上,法律至卜原则,要求公安消防部门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受法律约束,不能随意¨¨解法子仁,也不能彳『法不依,执法不严。应陔承认,当前在消防执法过程中仍不可避免地出现个别权大于法、人左右法等不良现象,特别是有的消防监督员对消防法律法规采取实用丰义态度,法有用就用,无川【I!lJ氍之一旁,或者重实体、轻程序,甚至执法犯法。对此,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注重培养作为消防法律法规执行者的消防监督员忠诚执法的价值观,从培训上加以灌输,从工作上加以引导,从规范上加以制约,在全体消防监督员中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都以法律为准则。二是警务公开原则。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公安消防部门革除长期以米形成的封闭式、神秘化的执法理念,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消防警务公开原则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消防执法行为、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公开;二是执法行为涉及到的法律依据、文件资料和信息情报公开。没有警务公开,执法对象就没有知情权,其权利就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公安消防部门要以规范消防执法为核心,大力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员的岗位职责,做到职权明晰,责任分明,切实规范各种执法行为和程序,克服随意性。三是优质服务原则。消防执法工作直接面对企业单位,其服务质量如何,直接影响一个地方的投资软环境。一个政府有关执法部门服务态度恶劣、办事效率低下、对群众百般刁难的地方,投资者是不会去办企业、建工厂的。公安消防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出生产力”的观念,为优化投资软环境、促进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首先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克服特权思想和以管人者自居的心态,下力气整治“冷、硬、横、推”的现象,为广大群众和企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其次要加强对消防执法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消防监督员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增强他们依法服务的能力,坚决杜绝片面强调服务而不讲消防法规甚至牺牲消防安全的做法,真正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统一。四是权力监督原则。消防执法权是消防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消防部门管理消防事务的国家权力,由于其具有主动性强、自由裁量度大、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等特点,决定了它是容易滥用的一种国家权力,因而必须加以监督。一方面,要加强对消防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督,开展执法质量考评。这是公安消防部门上级对下级和本级公安消防部门对所属执法部门及其监督员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议,并予以奖惩的一种制度。按照既有的执法规范对执法主体进行考评,可以及时发现执法问题,堵塞执法漏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另…·方面,要JJu强对消防执法行为的外部监督,通过党委、人大、政府、企业单位、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外部监督的力量,促进消防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三、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思考怎样改进消防执法工作?具体而言,就是要遵循转变职能、廉洁高效的原则,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不断调整改革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和环节,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工作环节,增强消防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的修改步伐,尽可能使之具备可操作性。首先,细化各级人民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及居民(村民)委员会J菠当腹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并设置相应的条款进行j’[T斥L督和追究责任。其次,按照“适应市场、服务社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国际接轨”的原则,抓紧改进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管理机制,完善现有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再次,加强消防立法的适应性和时代。11。加入WTO后,各种新材料、新没备、高利·技产品广泛应用,我们在分享其带来的巨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其固有的危险囚素,加弛!相关的'}fIi第5肆l曲东光等:对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几点思考防立法√孙国大邱m地铁火灾案就是一个典型教训,_j:海建设运行的磁悬浮列车也对消防工作提出r新课题。因此,7f-'{防立法应确。一定的前瞻性,以应对可能Ⅲ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改革消防-7亍政"4r-ttl;≈i4度,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嘲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发展的目标,打rt'f£减少消防审批环节、明确消防监督检查范围、规范消防执法行为等重点,退出、取消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和不符合WTO运行规则、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审批项目,退出、取消不属于消防监督职能、应当由其他部门管理、由企业自主决定、由市场调节的项目,建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消防监督机制。要改变过去公安消防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不合理机制,加强消防行业协会建设,发展消防技术监督中介市场,运用市场机制实行消防管理。,比如,可借鉴日本、台湾等地的消防设备师(士)制度,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在重大建筑工程项目的验收,重特大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认定,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设施的维修管理、性能评价,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职责履行等方面,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技术力量和技术手段,使消防部门从“参与者”中解脱出来,真正当一个“监督者”。要按照新修订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73号令)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l号令)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变以前的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指挥式管理为服务式管理,提高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三是简化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程序。我国目前对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的程序相当繁琐,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立项、建筑设计、建筑施工、装修设计、装修施工和施工管理直至工程验收,公安消防部门都要参与其中。建筑消防设计是整个建筑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设计单位完全有责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进行建筑工程设计,而且现在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都有经验丰富、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建筑工程设计专家,反观基层公安消防部门的建审员,普遍职称较低,经验有限,却要审核设计院中、高级工程师设计的图纸。这是不合常理的。对此,可参照国际上的通常做法,将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简化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作为建筑工程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由建设部门纳入总体设计,实行终身责任制。公安消防部门只负责消防验收,不再进行建筑工程图纸审核。工程竣工后,公安消防部门只需对消防系统进行测试、检查疏散设施和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即可。同时,针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超时限、多次验收不合格和缺乏科学的验收规则等问题,可考虑出台《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严格规定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组织、评定程序、评定项目、评定方法、评定标准、评定结论及验收记录等各个环节的内容,确保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公开、公正和科学,杜绝工作的重复性和随意性。四是改革消防行政处罚程序。现行消防行政处罚程序是:对违法消防管理相对人经调查取证后进入处罚程序——从告知听证权利、组织听证会到作出处罚决定。若管理相对人对处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机关要求复议,再不服,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原判后,如被处罚人仍不履行处罚决定,公安消防部门还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一套执法处罚程序耗费了大量的警力和时间。而且,《消防法》还对有些处罚设置了前置条件。如《消防法》第四十、四十二、四十三条均规定了处罚前公安消防部门要先针对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才能给予处罚。这些规定在实践中束缚了执法人员的手脚,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严肃的处理。为提高行政处罚效率,可参照香港的做法,简化消防行政处罚程序。香港的消防部门没有处罚权,只有检控权,防火员在防火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需要处罚的,可将控罪和证据直接上告法院,法院开庭审判确认后即可作出判罪。被处罚人慑于法院的权威,一般都会老老实实接受,及tt寸Di:i以整改。这种操作方式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消防部门省去了组织听证和复议的环节,大大提高了消防执法效率。改进消防执法工作,规范消防执法活动任重而道远。公安消防部门必须牢牢把握执法为民的本质,与时俱进,勇于实践,按照依法、便民、廉洁、高效的要求,不断推进消防执法工作改革,以实际行动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明法治国家的进程。

文章来源:《消防界(电子版)》 网址: http://www.xfjzz.cn/qikandaodu/2020/0727/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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